贪官曾让人用拉杆箱装钱500万转移 巨额贪腐案细节曝光

近日,黑龙江省鸡西市原副市长李传良的贪腐案有了新的进展。牡丹江市检察院提起了针对李传良违法所得的没收申请,牡丹江中院在审查后确认李传良涉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及滥用职权等犯罪行为。案件已指定由牡丹江市检察院申请,牡丹江市中院负责审判,并于2024年9月29日正式立案。据统计,李传良案涉及资产超过31亿元,包括扣押冻结的资金、多处房产、土地、林地、车辆、机械设备以及公司股权等。

李传良出生于1963年,自1983年开始工作,历任鸡西市财政局局长、鸡西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副市长等职务,并于2017年离职。2020年7月,他因涉嫌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及滥用职权罪被立案调查,并于同年9月被捕。李传良自2018年11月起逃往境外,两个月后被黑龙江省公安厅通缉。

另外,2022年3月,牡丹江市东安区法院公布的一份刑事判决书揭示了李传良向境外转移财产的具体情况。该判决书涉及到孙成祥和董玉琨两人,他们被控帮助李传良掩饰和隐瞒犯罪所得。据指控,李传良在2014年曾试图将500万元人民币违法所得转移至香港,通过孙成祥和董玉琨等人的协助完成这一过程。最终,孙成祥和董玉琨因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和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值得注意的是,孙成祥和董玉琨在被采取留置措施期间,主动交代了监察机关尚未掌握的案件情况。东安区法院的审理结果与公诉机关的指控相符,两被告人均未对判决提出异议。